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 见》( 国办发〔2024〕54 号)文件规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冀政办字 〔2025〕12 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盐山县涉企行政检查主体清单公示如下: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山县农业农村局、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盐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盐山县民事宗教事务局、盐山县卫生健康局、盐山县公安局、盐山县应急管理局、盐山县民政局、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山县财政局、盐山县教育局、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山县统计局、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山县医疗保障局、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盐山县消防救援大队、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盐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盐山县交通运输局、盐山县档案局、盐山县水务局、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盐山县国家密码管理局、盐山县盐山镇人民政府、盐山县边务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庆云镇人民政府、盐山县望树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小庄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圣佛镇人民政府、盐山县韩集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孟店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千童镇人民政府、盐山县杨集镇人民政府、盐山县常庄乡人民政府、盐山县小营乡人民政府。
盐山县司法局
2025年4月14日
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17-62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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