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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24/0002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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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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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盐山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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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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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盐山县科技工信商务局权责清单
- 主题词:
- 文号:
盐山县科技工信商务局权责清单
盐山县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总表
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共3类,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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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号 |
类别及序号 |
项目名称及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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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 |
共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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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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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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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对汽车销售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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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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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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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 |
对洗染业经营企业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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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检查 |
共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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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发卡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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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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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 |
二手车交易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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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4 |
汽车销售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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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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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6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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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7 |
对洗染业经营企业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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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它类 |
共3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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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1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备案(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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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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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3 |
洗染业经营者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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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分表
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共3类,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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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力 类型 |
权力事项 |
行政主体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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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处罚 |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或者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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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处罚 |
对汽车销售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或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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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罚 |
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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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 |
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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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 |
对洗染业经营企业的处罚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洗染业管理办法》 |
1、立案责任:发现涉嫌违反《洗染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违法行为、接受举报或其它机关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决定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参与调查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并送达当事人,告知其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按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8、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而实施行政处罚的;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3、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的;4、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行政处罚的;5、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6、符合听证条件且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未组织听证的;7、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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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1. 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依法撤销备案资格;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不对本辖区内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相关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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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及信息录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拆解及信息录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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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检查 |
二手车交易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河北省二手车流通管理规定》 |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二手车交易企业经营情况及信息录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二手车交易企业经营情况及信息录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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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检查 |
汽车销售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及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经营情况及信息录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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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检查 |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 |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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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检查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我省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管理办法》 |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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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检查 |
对洗染业经营企业检查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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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洗染业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处置责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实施处罚;3.事后管理责任: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4.其它责任: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不对本辖区内洗染业经营企业经营情况组织监督检查;2.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不责令限期整改、不依法实施处罚;3.对整改完成的企业的整改情况不进行核查;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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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它权力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
1. 审查责任:对备案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解释责任:对企业提出的备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未经审查即对申请企业予以备案的;经审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而拒不备案的;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备案的;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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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它权力 |
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1、审查责任:对备案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2、解释责任:对企业提出的备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3、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经审查即对申请企业予以备案的;2.经审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而拒不备案的;3.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备案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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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它权力 |
洗染业经营主体备案 |
盐山县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
《洗染业管理办法》 |
1、审查责任:对备案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2、解释责任:对企业提出的备案相关问题进行解释;3、其它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未经审查即对申请企业予以备案的;2.经审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符合相关规定而拒不备案的;3.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予以备案的;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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