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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

发布日期:2023-09-15   来源:

盐山县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审批层级 审批机关 监管机关 事项备注
1 省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2 省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3 省发展改革委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发展改革部门
4 省发展改革委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电力管理部门
5 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可能影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施工作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
6 省教育厅 民办、中外合作开办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教育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7 省教育厅 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教育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8 省教育厅 从事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教育部门
9 省教育厅 校车使用许可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承办) 县级教育部门
10 省教育厅 教师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资格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教育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1 省民政厅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民政部门
12 省民政厅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民政部门
13 省民政厅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民政部门
14 省民政厅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殡葬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民政部门
15 省财政厅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财政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6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省级部分委托市级实施;部分市级权限已下放县级实施。
17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18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9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20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府部门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21 省林业和草原局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22 省林业和草原局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省级部分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23 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生态环境部门
2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2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2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县级城乡规划部门
2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商品房预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
2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批准)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3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3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3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环境卫生部门
3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3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核 《城市供水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城市供水部门
35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城镇排水部门
36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37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38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政工程部门
39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绿化部门
4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城市绿化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绿化部门
4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消防部门
4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消防部门
43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按《盐山县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执行
44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容环境卫生部门
45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46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47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48 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49 省交通运输厅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0 省交通运输厅 涉路施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路政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1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2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3 省交通运输厅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4 省交通运输厅 经营性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认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市行政审批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延续)
55 省交通运输厅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6 省交通运输厅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57 省交通运输厅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市行政审批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级权限委托县级实施(延续)
58 省水利厅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59 省水利厅 取水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0 省水利厅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1 省水利厅 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2 省水利厅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3 省水利厅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4 省水利厅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5 省水利厅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6 省水利厅 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水利部门
67 省水利厅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68 省水利厅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河道主管机关
69 省水利厅 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大坝主管部门
70 省农业农村厅 农药经营许可 《农药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71 省农业农村厅 兽药经营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2 省农业农村厅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3 省农业农村厅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省农业农村厅(由县级行政审批局受理)
74 省农业农村厅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养蜂管理办法(试行)》(农业部公告第1692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5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6 省农业农村厅 动物诊疗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7 省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78 省农业农村厅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渔业部门
79 省农业农村厅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县级 县级政府(由县行政审批局承办);乡级政府 县级渔业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80 省农业农村厅 渔业捕捞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渔业部门
81 省农业农村厅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畜牧兽医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82 省商务厅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市级 市行政审批局        市商务局 县级初审
83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84 省文化和旅游厅 营业性演出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85 省文化和旅游厅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86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87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88 省文物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89 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90 省文物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和省政府部门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4〕17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91 省文物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92 省文物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93 省文物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文物部门
94 省卫生健康委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5 省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乡级政府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县级授权乡级实施。
96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7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8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99 省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0 省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1 省卫生健康委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2 省卫生健康委 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3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委托市级实施
103 省卫生健康委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104 省卫生健康委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5 省卫生健康委 护士执业注册 《护士条例》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106 省中医药管理局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 县级受理并逐级上报
107 省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8 省卫生健康委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09 省应急管理厅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110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生产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1 省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乡级政府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县级授权乡级实施。
112 省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部分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13 省市场监管局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市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市场监管局 市级部分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14 省市场监管局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5 省市场监管局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116 省市场监管局 企业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117 省市场监管局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乡级政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乡级政府 授权乡级实施
118 省市场监管局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县级 县行政审批部门;乡级政府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授权乡级实施
119 省药品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120 省药品监管局 科研和教学用毒性药品购买审批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121 省药品监管局 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部分省级药品监管行政权力事项委托市级实施的批复》(冀政字﹝2018﹞66 号)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药品监管部门 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122 省广播电视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广电部门
123 省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
省级、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体育部门
124 省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全民健身条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体育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25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防部门
126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防部门
127 省新闻出版局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 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128 省电影局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电影管理条例》
《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
省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电影部门
129 省林业和草原局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省级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或行政审批局 县级林业和草原部门 初审转报
130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扩权县餐厨废弃物处置、收集、运输从业许可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河北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 县级负责收集、 运输从业许可
131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摆设摊点审批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部门 市级权限下放县级实施
132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防部门
133 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审批及人防工程改造审批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 市级、县级 县行政审批局 县级人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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