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5〕1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我局执法检查工作实际,制订2025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检查计划主要内容
1、检查对象
县域内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公司、燃气企业等。
2、检查方式
“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结果公开。
专项检查:针对特定领域(如消防验收、扬尘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
非双随机检查: 能联合检查的采取联合检查,与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减少多头执法,为企业减少扰企。
3、检查频次
一般企业:1次/年(避免频繁干扰),高风险企业:2次/年或更多(如涉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二、检查重点领域
(1)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
监督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原材料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监督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消防、临边防护、起重机械等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2)建筑市场行为。
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等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
(3)房地产市场行为。
检查企业信息公示情况、项目信息公示情况、销售信息公示情况、预售资金信息公示情况、政策文件信息公示情况、楼盘销售状态公示情况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
(4)燃气企业
检查燃气企业经营状况,运营安全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等,督促燃气企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
(5)扬尘治理。
检查建筑工地裸土苫盖、车辆冲洗、路面积尘清理、湿法作业等施工标准是否落实到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健全执法档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8日
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17-62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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