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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11-03   来源: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盐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执法职责职能:
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种苗(含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含生鲜乳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新能源、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果树(水果部分)种苗和果品(水果部分)质量安全及农药生产监管的行使行政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承担日常执法检查、一般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兽医兽药(含动物卫生监督)、畜禽屠宰、饲料、种子种苗(含种畜禽、水产苗种)、肥料、农药、农机、植物检疫、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种苗和果品(水果部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及农药等。
三、行政执法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四、认真受理举报,对职能范围内的举报事项,做到有求必应、有举必查、有查必果,执法人员及时出勤,并及时反馈处置结果;
五、监督电话:0317-6085315
六、受理投诉地点: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盐山县振华南大街922号)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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