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实施部门 |
基本编码 |
事项名称 |
法律依据 |
事项类型 |
行使层级 |
| 1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13000 |
民办教育突出贡献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除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扶持与奖励措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扶持与奖励措施。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2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2000 |
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奖励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三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由所在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授予荣誉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十条:国家对在职业教育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三条: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第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中小学校长参加培训的情况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培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小学管理规程》第三十六条:小学要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业务考核档案。要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敬业精神。对认真履行职责的优秀教师应予奖励。 |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3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4000 |
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奖励 |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4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5000 |
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5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6000 |
对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于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6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16000 |
市级“三好学生”表彰 |
中学生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逐步形成世界观的时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一代的基本要求。目前,全国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在中学生中开展了努力达到三好学生要求的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经验证明,努力达到三好学生要求的活动适合青少年的特点,是引导学生好好学习,奋发向上,相互促进,健康成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也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深入持久地开展这一活动,并使之制度化,对于培养社会主义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正确掌握三好学生的标准 三好学生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执行《中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作用。 (二)学习好 为“四化”学习的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良。 (三)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优良。 对以上三个方面,各地可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具体化。 掌握三好学生标准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防止以学习好代替其它两好,或者对其它两好降低要求。 (二)既要看考试成绩,又要全面考察学习的实际水平,不要单纯抠分数。某些学科成绩十分优异,或在科技、文艺、体育等方面有专长,其它学科的成绩在及格以上,各科平均成绩优良,也应视为学习好。这样有利于鼓励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学习,培养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发展爱好、特长。 (三)既要表扬一贯先进的学生,也要注意把原来基础较差,经过努力,有明显进步,表现突出的学生评为三好学生,以鼓励全体学生努力上进。 (四)既要看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还要看在家庭、社会的表现。 (五)评选工作要按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进行。既不能过严过苛,也不能盲目追求数量,特别是要防止弄虚作假的不正之风,切实保证三好学生的质量。 对于连年评为三好并有突出事迹的学生,可由各地教育部门和团组织予以表彰。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教育部门和团组织自行规定。 二、做好评选工作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评选三好学生是学生自我教育、相互学习的过程。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实行以班级为单位,学生、教师、领导相结合的评选办法,不要搞简单化的领导指定。每学年结束时,在班主任指导下,由各班学生民主评议提名,再经班级任课教师讨论同意,教导处和团委审核后报校务委员会或行政扩大会议(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代表参加)批准。 评选三好学生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审批手续。三好生名单要在学校张榜公布,记入光荣册。各地要建立三好学生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三、建立表彰、奖励三好学生制度 凡被评为三好学生者,由负责评选的教育部门和学校分别授予三好学生证书。三好学生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规格,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省(区、市)/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区、市教育厅(局)负责印制、颁发。是否颁发奖章,不做统一规定。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举行授奖仪式,并介绍三好学生的先进事迹。有条件的,也可适当赠送一些学习用品。各地教育部门和团组织还可利用假期,组织夏令营等活动,优先吸收三好学生参加。 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有两年以上(其中一年为毕业学年)评为三好学生的高中毕业生,各地在劳动招工和农村社队用人时应优先录用。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适当办法对小学和初中的三好学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时予以优先录取。高中的三好学生,报考高等学校时,按高等学校招生的规定优先录取。 四、加强领导 评选三好学生必须以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为基础,要把三好的教育贯穿到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表彰、奖励不宜频繁,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上,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并推动评选三好学生活动的健康发展。 学校共青团组织要把开展评选三好学生的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教育广大团员积极参加这项活动,团结广大学生沿着三好的方向健康成长。学校党组织和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等组织在评选三好学生活动中的作用。 |
行政奖励 |
市级、县级 |
| 7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14000 |
对教育事业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各部门、各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照国家或者企业事业组织的规定,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统计人员或者集体,定期评比,给予奖励: (一)在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在完成规定的统计调查任务,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在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方面,有所创新,取得重要成绩的; (四)在运用和推广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 (五)在改进统计教育和统计专业培训,进行统计科学研究,提高统计科学水平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同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七)揭发、检举统计违法行为有功的。 |
行政奖励 |
市级、县级 |
| 8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3000 |
对于残疾人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残疾人教育条例》第四十九: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一)在残疾人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为残疾人就学提供帮助,表现突出的; (三)研究、生产残疾人教育专用仪器、设备、教具和学具,在提高残疾人教育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残疾人学校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五)为残疾人教育事业做出其他重大贡献的。 |
行政奖励 |
市级、县级 |
| 9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7000 |
对班主任及其他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表彰 |
《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第十六条:强化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表彰奖励和督导评估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高中阶段评选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可获得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资格。对德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要进行表彰奖励。 |
行政奖励 |
市级、县级 |
| 10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805001000 |
特级教师评选 |
《特级教师评选规定》第六条 评选特级教师的程序: (一)在学校组织教师酝酿提名的基础上,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可在适当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市)、县的推荐人选审核后,送交由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特级教师、对中小学教育有研究的专家、校长组成的评审组织评审。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特级教师评审组织的意见确定正式人选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行政奖励 |
市级、县级 |
| 11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705006000 |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
《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第二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对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组织、管理、监督和实施。 第七条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于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第十四条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二)《教师资格证书》; (三)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 (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五)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六)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证明; (七)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一)(二)(四)(七)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归档保存。同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标明注册结论。 |
行政确认 |
省级、市级、县级 |
| 12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705007000 |
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评估的确认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日常监督,定期组织和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民办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鼓励和支持民办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
行政确认 |
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
| 13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905001000 |
对教师申诉作出的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
行政裁决 |
省级、市级、县级 |
| 14 |
盐山县教育局 |
000905002000 |
对学生申诉作出的裁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
行政裁决 |
省级、市级、县级 |
| 15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06000 |
义务教育(含特教)转学办理 |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四条: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准予转学:(一)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因监护人务工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省辖市中心城区之间迁移)的,可以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三)学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现役军人(含武警)、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等原因,而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可以转入被投靠亲属所在地学校。 (四)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在市域范围内,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县级 |
| 16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07000 |
民办教育办学机构年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民办教育工作。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县级 |
| 17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09000 |
义务教育(含特教)入学与注册办理 |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第六条:小学、初中均实行每年秋季招生、入学。小学、初中招生范围(片区)、招生计划及其它招生要求,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属地原则确定,并报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县级 |
| 18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11000 |
民办学校出资人回报比例和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财务状况备案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四十条 审批机关应当对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和年度检查。民办教育机构应当定期向审批机关汇报办学情况,上报年度统计报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须将年度检查情况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交年度统计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民办学校应当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民办学校应当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 19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12000 |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
《河北省民办教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民办教育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审查后方可发布。广告和简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对已批准的广告和简章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新闻媒体和广告经营单位不得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未经审批的招生广告和简章。《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民办学校招生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 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对民办学校实行督导,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示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
其他行政权力 |
县级 |
| 20 |
盐山县教育局 |
131005010000 |
民办幼儿园分类评估 |
《河北省农村幼儿园分类评定标准(试行)》全文 |
其他行政权力 |
市级、县级 |
| 21 |
盐山县教育局 |
132005005000 |
中等职业学校补办毕业证明书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全文 |
公共服务 |
省级、市级、县级 |
| 22 |
盐山县教育局 |
132005013000 |
普通高中类学生学历学籍备案、毕业证书审核验印 |
《河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暂行)全文 |
公共服务 |
市级、县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