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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通知》(冀教领导小组秘〔2024〕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管理,保障教师合法权益,良好教学环境,现就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目标,以提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工作积极性为核心,促进广大教师积极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方案》和《河北省2024年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全面摸排教师减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督检查,以查促改、以查促优,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良好环境。

三、工作专班

为做好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1)。

四、工作安排

(一)各学校自查(4月23日至4月29日)各学校严格对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附件2)所规定的4类13项内容,逐类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边查边改,并及时对推送和后续不定期推送(点对点另行推送)的问题线索开展核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县级检查(4月23日至4月29日)成立县级检查组,在县域范围内开展抽查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线索,检查组应立即推送至相关学校,要求其核查整改,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地落实。4月29日前,检查组将检查报告及照片一并报人事股。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移交问题线索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能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整改到位,限于客观条件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

(二)对标对表,自查自纠。严格对照《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对标对表进行自查自纠,列问题清单,压实责任,限时整改。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调部门,从源头上查摆加重教师负担的根源,严格清理、规范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事项进入校园,以减增效,深入落实减负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县教育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深入开展督查工作,重点从减少社会事务进校园、清减重复的检查评比考核、随意抽调中小学教师和精简文件、会议、报表等方面突出的问题,规范中小学教师的管理。对存在问题未上报、上报问题整改到位但实际并未到位等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按时报送,规范内容。请各学校于4月29日前,将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内容规范要求详见附件3)与《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情况汇总表》(样表详见附件4)报经本校负责人同意签字后,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电子邮箱:ysxjyjrsg109@163.com。

附件1.盐山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3.关于报送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内容规范要

4.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情况汇总表(样表)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盐山县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排查整改

专项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长:刘洪亮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云龙一级主任科员

          韩广兴局务会成员

  白桂平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左玉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金砖四级调研员

          刘春鹏一级主任科员

              谷金良二级主任科员

          三级主任科员

              刘力涛人事股股长

          郭振川教育股股长

附件2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推进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弘扬教育家精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聚焦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切实减少对中小学校和教师不必要的干扰,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1.严禁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未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各地各部门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2.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未商教育部门同意且按程序报经批准,其他部门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3.严禁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如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或查验过程资料完整性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二、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

4.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专项工作,不得安排教师在文明、卫生健康、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5.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或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例如催缴医保、控烟、禁烧、招商、地方文化展示、庆典、拆迁、接待展示等。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不得要求教师或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点赞等活动。除学校教职工微信等App工作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教师加入其他工作群。

7.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安排,不得重复安排。

三、统筹规范相关报表填写工作

8.严格把控各类报表填写,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坚决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写表格现象。

9.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统计工作,未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除国家统计局外的其他部门不得开展教育统计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教师的调研活动。

10.严格限制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四、统筹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宜

11.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不得长期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任务,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严禁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12.严格把关教师培训和各种竞赛活动,坚决杜绝硬性安排教师参加各类内容重复、走形式、走过场的教育教学培训和竞赛活动;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之外,不得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

13.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期间,没有学生在校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参加工作值班。

附件3

关于报送排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

内容规范要求

一、工作总结内容需报告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自查结果及2020年以来教师减负工作举措。

二、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情况部分应简要说明领导机制、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及目标要求。

三、自查结果部分要详细说明自查整改与县级抽查督导工作,要列事实、列过程,写清整改举措与整改实效,不得单纯引用本次通知要求。

四、2020年以来教师减负工作举措部分要拉干条梳理2020年以来针对教师减负建立的机制、出台的文件与开展的行动,切忌大篇幅描述政策要求。


附件4

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问题情况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序号

市、县

学校名称

存在问题/移交问题线索

问题渠道

核查过程

(仅针对核查不属实的问题线索,务必写清核查方式等具体过程)

整改举措

整改情况

(尚未完成的,请明确整改时限)

1

盐山县

示例:××市某学校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在微信群里通知,强制学生征收2024年度医保。

移交问题线索

问题线索不属实。电话抽查××学校10名教师,均反映未接到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电子社保卡申领等摊派任务。

\

\

2

盐山县

示例:××市××县××学校强制要求教师完成填写问卷、网络投票等活动。

移交问题线索

\

……

完成

3

盐山县

示例:××市××区××学校存在让教师在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期间值班。

自查

\

……

2024年4月底前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