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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盐山县串香聚烧烤店使用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我局对编号N0QHJD25A01187的检验报告中盐山县串香聚烧烤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核查处置工作已完成,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20253月6日,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石家庄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盐山县串香聚烧烤店使用的餐具进行了安全抽样。石家庄秋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3月18日出具报告编号N0QHJD25A01187的检验报告,判定所检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3月19日,对盐山县串香聚烧烤店使用消毒不合格餐具,我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

2、违法行为处置情况。本局执法人员于20253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未提出异议,当事人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餐饮具,当事人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按要求整改,整改完毕后报我局核实。

3、原因排查情况。一是洗洁精配比存在问题;二是清水清洗次数不够。

4、企业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配比消毒制品;二是增加清水清洗次数,避免出现洗涤剂残留;三是严格按规定进行餐饮具消毒,保证消毒时长,做好消毒记录;四是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再出现类似事情发生。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盐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