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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对盐山县昱圣法兰厂法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盐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对盐山县昱圣法兰厂法兰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见附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系 人:杨得财

联系电话:0317-6092108

盐山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7月9日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批复文件

1

盐山县昱圣法兰厂法兰加工项目

盐审环表〔2026〕007号

2026年7月9日

盐审环表〔2026〕007号关于盐山县昱圣法兰厂法兰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