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发改部门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全靠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煤炭消费底数掌握不清,“两高”项目监管有漏洞,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有耗能11万吨标煤、1.5万吨标煤的“两高”项目,均未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和《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上述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7日至6月10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电话:2051006,邮箱:czshbjdcb@163.com。
盐山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6086372,邮箱:yszgb2022@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
中国共产党盐山县委员会 盐山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问题 |
发改部门煤炭削减工作推进不严不实,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年度考核全靠统计部门提供数据,煤炭消费底数掌握不清,“两高”项目监管有漏洞,渤海新区黄骅市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分别建有耗能11万吨标煤、1.5万吨标煤的“两高”项目,均未按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
整改目标 |
加强煤炭削减工作督导检查,强化“两高”项目监管,完成“两高”项目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
整改时限 |
2024年6月底 |
整改措施 |
1.建立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月报送制度,2023年12月底前掌握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2.严格煤炭削减工作监督管理,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持续推进煤炭消费削减。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在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的县(市、区)布局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太阳能、风能规模化、高效率利用。3.督促沧州聚隆化工有限公司、中能国际石化有限公司加快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确保2023年底前建设完成。4.坚持举一反三,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定期开展“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监察,对查出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督促落实相关节能措施。 |
完成情况 |
一是建立煤炭用量月报制度,及时掌握煤炭消费量;二是对耗煤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准确掌握耗煤情况;三是积极发展风电、光伏,目前,华润盐山60兆瓦风电项目、上海电气50兆瓦风电项目已纳入储备库;四是我县继续严把项目审批关,截止目前,我县无两高项目。 |
盐山县人民政府主办 电话:0317-622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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