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段时间,住建局执法工作人员在对我县在建项目进行日常巡查中,发现某项目售楼处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河北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二、未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三、未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一房一价”信息表;四、未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房地产销售经纪人员信息。
我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责令该项目售楼处立即停业整顿,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对该售楼处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我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责令该项目售楼处立即停业整顿,并通过媒体、网络等形式对该售楼处的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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