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监督检查。卫生健康局组成专项监督检查小组,成立了校验、中医、监督、医政四个检查小组。通过现场走访科室、查阅资料、调阅病历、谈话询问医院工作人员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现场检查。检查和整治范围主要包括医疗机构人员无证行医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处方和不合理检查行为、虚假诊疗行为、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行为、中医(含中西医)类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违规违法行为、医疗废物违规处置行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违规行为、医疗机构常态化院感防控落实不到位、新入院的患者及陪护未进行核酸检测情况和县域内贫困人口未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情况等11项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通过集中反馈的形式对医院主要领导及科室负责人进行了通报,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整改落实。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全面净化医疗卫生行业环境、规范医疗秩序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的准入和退出管理机制,强化医疗机构校验、评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医疗机构和相关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联合惩戒名单或无证行医“黑名单”,切实做到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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